1.挂牌项目以现状转让。意向竞买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标的物以现场看样为准,进行资产转让。 2.有关标的看样、踏勘事项及关于提交受让申请办理受让手续的具体事项请与交易中心项目承办人联系。 3.申请人须持有效证件原件至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申请受让手续。接受他人委托的须携带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委托书,法律、法规、规章及产交所规定的其他材料。成交后提出或提交变更受让人的,交易中心将不予接收、认定。 4.报名时意向受让人填写受让申请文件必须于挂牌截止期前按规定提交完整,挂牌截止期后提交的、补充提交的文件交易中心不予接收。 5.受让申请必须在挂牌期内的工作时间提出。 6.竞标保证金必须于挂牌截止日前到达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以到账为准,到账时间以银行到账收款凭证为准。保证金到账后,申请人将银行进帐凭证交县交易中心交易股)。 7. 受让人一经确认,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中标价款,中标者竞标保证金中标后转为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8、中标人必须遵守有关行业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中标后必须是中标人直接管理从事经营的责任人,严禁转包。 9、中标者如若单方面放弃签订合同,则没收中标方竞标保证金。 10、报名时意向竞标人须签署由学校制定的中标后不更改合同所有条款承诺书 11、学校将在开标前拟定承包合同书,开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合同条款不得更改。 12、本次竞标活动交易费(按中标金额的4‰收取)由中标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