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志愿工作就是慈善为怀、乐善好施的表现吗?志愿工作就是单方面的施予,“廉价的劳动力”吗?志愿工作只是那些不愁衣食及有大量空余时间的人才有资格或参加的吗?
No, of course not!每个人都有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和促进社会进步的能力。同样,每个人都有促进社会繁荣进步的义务及责任。参与志愿工作是表达这种“权利”及“义务”的积极和有效的形式。
为了通过参加志愿者组织为更多人提供一个锻炼自我,服务他人的机会。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构建和谐社会,营造都昌文明新风尚,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二十一世纪最需要什么?没错,就是经历、阅历和能力。
来吧,join us!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同时,自身得到提高、完善和发展,精神和心灵得到满足。志愿服务是一项高尚的事业。志愿者所体现和倡导的,既是“助人”,亦是“自助”,既是“乐人”,同时也“乐己”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是中华民族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和雷锋精神的继承、创新和发展。参与志愿工作,既是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同时也是在传递爱心和传播文明。
都昌志愿者协会欢迎您的加入!!!
都昌志愿者协会QQ群329555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