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7月1日起试行居民生活阶梯电价
2012-06-30 人民网南昌6月30日电 江西将从7月1日起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
一、二档电量分别为180度和350度
试行范围为江西全省电网(含县级电网)供电范围内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
第一档电量为年用电量2160度以下,即月均180度以下,电价不变,为0.60元每度。第二档电量为年用电量2160度至4200度,即月均180度至350度,电价上涨0.05元每度,为0.65元每度。第三档电价为年用电量4200度以上,即月均350度以上,电价上涨0.30元每度,为0.90元每度。
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由现行每度0.60元上涨为0.62元。
5月18日,江西省阶梯电价《听证方案》提出第一档、第二档分档电量为150度和280度,听证会上多数听证参加人提出分档电量偏低,建议适当提高一、二档电量基数。江西省发改委按照国家总体要求、考虑江西实际情况和群众需要,将第一档电量由150度提高到180度,覆盖了江西全省92.7%的居民用户;第二档电量由280度提高到350度,覆盖了全省99.1%居民用户。
江西省发改委指出,因第一档电量月均180度,覆盖了92.7%的“一户一表”居民,第一档电量价格保持不表,意味着这些用户用电价格不上涨。而只有少数用电量较多的居民用户,电费支出会有所增加。据测算,江西阶梯电价试行后,推动今年CPI上涨小于0.04%,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对江西CPI影响不大。
阶梯电价以年为实施周期
由于江西省夏季炎热、冬季湿冷,居民用电季节性差异大。阶梯电价《听证方案》公布后,听证参加人和社会各方面要求阶梯电价以年为周期的呼声很高。
针对江西季节性用电差异,江西省发改委在完善方案的过程中采纳群众意见,确定以年为周期实行阶梯电价,基本解决用电季节性差异较大、部分居民用电支出增加较多的问题。
但阶梯电价费用究竟如何收取?是以年为周期收取还是以月为周期收取?江西省发改委在通报会上未涉及。
鼓励居民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在实行阶梯电价的基础上,可同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由居民自行选择,计量表由供电企业免费安装。
峰谷分时电价安排:居民生活用电划分为两个时段,高峰时段为8:00点至22:00点,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上涨0.03元;低谷时段为22:00点至次日8:00点,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下调0.12元。
常住人口5人以上家庭可不执行阶梯电价
家庭人口差异问题是实行阶梯电价中的实际问题。国家《指导意见》规定,居民用户原则上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而按户确定用电基数,人口较多家庭存在着用电量大、增加支出的问题。
因而,按照“能认定、易操作”的原则,江西省发改委做出原则性规定,户籍常住人口5人以上的家庭,由户主申请,经供电企业甄别,视为合表居民用户,不执行阶梯电价,其用电量按合表用户电价执行,每度电上涨0.02元。江西省发改委表示,该项规定基本解决了因家庭人口多导致电费支出增加较多的问题。
“低保户”“五保户”每月免费10度电
江西对全省“低保户”、“五保户”家庭(包括供养“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免费用电10度。对集中供养“五保户”的社会福利机构,按供养“五保户”人数,每人每月免费用电10度。
江西实施免费电量政策,全年免费金额近1亿元,惠及116.3万户低收入家庭和22.5万农村五保供养人员,占全省城乡居民总户数近10%。江西省发改委表示,按照该项实施方案,全省低保户和五保户家庭的实际电价有所下降。
居民生活用电成本每度0.683元
由江西省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对江西省电力公司居民用电定价成本进行了监审。经过成本监审,江西省电力公司居民生活用电成本每度0.683元(不含税)。
据江西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阶梯电价后电网企业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弥补发电企业燃料成本上涨、弥补燃煤机组脱硫等环保成本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居民用户电表改造等项支出。